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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蜜跟大家一一打完招呼,店長就吩咐於領班帶她去熟悉餐廳壞境。
唐蜜跟着於領班在餐廳裏逛了一圈,於領班趁着沒人,偷偷問她:“聽說那天就是你把蛋糕拍在了何主管臉上?”
唐蜜的眉峯一動:“何主管?那個人事主管姓何?”
於領班反問道:“人事主管不能姓何嗎?”
“不是……”只是她可能明白了何主管是怎麼知道她“抄襲”的。
“何主管不重要啦,重要的是後來鬱總親自面試你的?給我講講鬱總唄。”
唐蜜:“……”
原來於領班也是鬱總粉啊。
“其實也沒什麼啦,他就喫了幾口我做的東西,也沒有點評,就讓我來簽約了。”唐蜜如實相告,這段經歷其實很平淡乏味,遠沒有聽上去那麼傳奇。
不過於領班還是聽得一臉陶醉:“鬱總要是能喫我做的東西,我願意再瘦十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