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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坐下來,高凌雲才把經過說了。
原來朱市長把那封信交上去了。結果檢查組發現信不全。問朱市長,朱市長說不可能啊。檢舉信放在保險櫃裏,沒有人動過。於是,就打電話聯繫檢舉人,結果電話號碼錯了。聯繫不上。檢查組就說這種不留真實電話號碼的檢舉信屬於匿名檢舉,而且檢舉信內容又不全,沒有具體事情經過,也沒有相應證據,按照規定不列入組織調查範圍。
上午的時候,朱市長終於聯繫上了檢舉人。可檢舉人拿不出證據,只要求找黃琳娜調查就清楚了,檢查組去了歌舞團,得知黃琳娜昨晚上已經去美國耶魯大學音樂學院進修去了,進修時間一年。而且市歌舞團證明早就收到了錄取通知,只是一直在辦手續,剛剛辦好。檢查組說檢舉人的檢舉沒有事實和證據,也無法覈實,沒有立案。還批評了朱市長一頓,說以後對這種捕風捉影的檢舉應該不予理睬,必要時可以對這樣的檢舉人進行思想教育。
古劍秋聽到這,忍不住笑了。
高凌雲卻沒有笑,反而嘆了一口氣,對古劍秋說:“這件事你幫我了,我跟你說實話。你應該已經見過我老婆,她是我一個村的,小時候老輩就定了娃娃親,後來我考學上了大學。我娘一個人在村裏,身體不好,她就當是兒媳婦一樣照顧我娘,讓我安心學習。所以畢業之後,在老輩的安排下,我也出於感激,就跟她結婚了。”
“結婚不久,她一次意外,摔傷了脊椎就癱瘓了。後來,我開始當一個單位部門的負責人,經常在外面應酬,她就開始懷疑我有外遇,整天跟我吵架,不管我怎麼證明都沒用。那段時間我真的快瘋了。她開始蠻不講理,跟以前的善良溫柔完全不一樣,變得跟潑婦似的,歇斯底里的跟我吵架。後來我發覺不對勁,就找醫生給她檢查,說是間歇性精神病。到京城複查,也是這個結論。”
“於是我就找醫院給她治病,藥喫了好些年,可是沒什麼作用,反倒越來越嚴重。先後治了六七年,治不好,我絕望了。從她摔傷之後,一直到我們離婚,其間差不多十年,我們沒有夫妻生活,我等於是一個單身漢。”
“那時間很多人勸我離婚,包括他們父母,也說讓我跟她離婚,不能拖累我,唯一的要求就是我給錢讓她能維持下半輩子生活就行了。可是,我不同意,雖然我跟她是父母安排的娃娃親,除了感激,其實沒有感情基礎,可是讀書的那些年裏,是她照顧了我母親,就像一個兒媳婦一樣。人要講良心,我不能做違背良心的事情。她現在需要我照顧,雖然她有精神病,又癱瘓了,不能跟我好好過日子,但我還是不能拋棄她。所以就一直這樣維繫了下來。”
“她是間歇性精神病,病好的時候,思維是正常的,只是發病越來越頻繁,這十年時間裏,她默默看着我照顧她,不離不棄,她感動了,也不再跟我吵,除了澆花,就是一個人發呆。有一天,她哭着抱着我說:‘我們離婚吧。我不能再拖累你了!’我搖頭,可是她很堅決,甚至威脅我不同意她就自殺,免得拖累我。我這才流着淚答應了。但是,我說離婚可以,不能對外人說,包括媽媽,以免影響我的仕途,同時我也能繼續照顧她。她答應了。就這樣,我們辦了離婚手續。可是包括母親,我們都沒有說。”
“後來,我遇到了黃琳娜。她是個好姑娘,真的,不僅多才多藝,而且心地很善良。她不僅給了我身體上的慰藉,也給了我精神上的寄託。她很善解人意,也不貪圖享受,從不向我索取什麼,我沒有給她什麼,反而讓她爲我背井離鄉。唉……,昨晚上她上飛機的時候,給我打電話,泣不成聲……,說她會想我……,會等我,等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