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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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這件事相當棘手,您的兒子是買兇殺人,如果沒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我完全可以保釋他。但如今人證物證確鑿,警察已經掌握了他給人打錢的罪證,想保釋根本做不到了......”
說到最後,周律師的聲音越來越小。
怔了片刻,林憲堂父親着急上火的詢問,“既然保釋不了,那能不能讓他無罪釋放?”
“林先生,法律這塊您可能不太瞭解,買兇殺人已經是刑事犯罪,不僅無法保釋,無論如何也都要判刑坐牢的。人家警察已經掌握了確實的證據,換句話說,您的兒子無論如何都要坐牢,只是坐的時間長短而已!”
“我聽懂你的意思了,最長多少?最短又多少?”
能混跡到現在的位置,林憲堂父親自然不是省油的燈,雖然他不瞭解法律,可週律師所講的道理他還是明白的。
周律師拿出專業的法律文書,給他科普。
“按照法律規定,買兇殺人一旦坐實,如果情節較輕得到對方的諒解,最低可以判到三年,我可以給少爺爭取一個緩刑,等於說不用坐牢,但前提是需要得到被害人的諒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