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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經過特別簡單:兩對情侶在一家燒烤店裏邊喫燒烤邊閒聊,不知道哪句話惹到了旁邊桌上一個染着五顏六色頭髮的青年。那青年估計也是喝了不少酒,衝動之下掄起啤酒瓶子就將其中的一個男人砸的頭破血流。
和他同來的另外一個男人見狀哪裏能忍,見女人照顧受傷的同伴,自己就擼着袖子上去給朋友報仇。
青年雖然出手狠辣,但說到底也是憑着一時之氣,他身材瘦弱,自然比不過膀大腰圓的壯年男人,三下兩下就被男人打得倒在地上爬不起來。
男人這邊出完了氣便罵罵咧咧的回身查看朋友的情況,見他除了額頭被劃破口子之外並沒有大礙,於是便沒有繼續動手,只是搬着凳子坐在了地上的青年身前,讓他自己選擇,畢竟他是過錯方,要麼報警,要麼賠錢。
其實這事兒和慕青半毛錢關係沒有,他完全可以轉身離開,但事情坑爹就坑爹在兩人糾纏之間,他看清了雜毛青年的臉,雖然與記憶中相比變了許多,但他還是一眼就認出來對方是他上輩子同母異父的弟弟沈奕明。
這下子想不管也不行了。
那夥人雖然對於慕青的出現相當喫驚,但是在聽說他願意出頭替地上那個先動手的小子賠償的時候,還是顯得很高興。
這件事情嚴格說起來,沈奕明算是主動挑釁的過錯方,不管爲上面原因,主動出手打人就是不對,而慕青又馬上進劇組了,不想引起太多人關注,所以協商的最終結果是雙方決定私了。
男人的水果手機在打鬥中被砸壞了,再加上額頭上的傷,慕青一共賠了7000塊錢,又給燒烤店老闆留了200塊打爛桌椅的賠償之後,纔算連拖帶拽的把這個來討債的弟弟帶離了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