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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時候事兒啊?”羅蒙可是一點風聲都沒聽到過。
“年前孫林木去大石鎮趕集,那姑娘本來是外邊上班,剛好過年回來,倆人就看對眼了。”一旁正篩豆子李海梁說道。
“那他倆打算啥時候辦酒啊?”羅蒙問。
“嗨,那姑娘吧,家庭情況也比較複雜,家裏人聽說她要跟孫林木,也不同意,鬧得挺僵,那家人想找孫林木要十萬塊錢禮金,孫林木倒是沒說啥,那姑娘自己就不同意……”藍燕把那隻臘腸犬抱膝蓋上,仔細地幫它打理着皮毛,這臘腸犬其他都挺好,就是愛得皮膚病。
“他也沒那麼多錢啊。”孫林木賣紅薯錢,那也都是風裏來雨裏去好容易掙來辛苦錢,去年秋天收完紅薯以後就到處去趕大集,喫不好睡不好,好容易攢幾個錢吧,後來又買了輛車,雖說現手頭上應該還有一點,但是羅蒙估摸着,他這會兒要是還能有個萬就算不錯。
“人家姑娘說了,就算有,也不給。”李海梁說這個話時候,那表情看着還挺解氣。
“那她們家人還不得罵她白眼狼啊?”羅蒙搖搖頭,無奈地說道。
“可不是,上回她過來,我見她和孫林木屋裏說話,還哭了呢。”藍燕說道。
“那他倆打算咋辦啊?”這種家裏事,那是真沒辦法,除非他倆能走得遠遠一輩子不見他們,不然就脫不了這層關係。
“說是先不辦酒,把證領了就一塊兒過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