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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招打在了毛文龍的要害上,爲啥?毛文龍是這麼說的“此攔喉切我一刀,必定立死。”
很簡單,毛總兵的船隊,兼職做點買賣。先去一趟覺華島,這買賣這怎麼做啊?毛文龍只好給皇帝訴苦,說自己過不下去了。朱由檢的回答只有四個字:從長計議。
好了,袁崇煥斷了毛文龍的財路後,在毛文龍窮的揭不開鍋之後,特批了白銀十萬兩給毛文龍。這意思很明白了,“你得聽話,不聽話就弄死你丫的!”
毛文龍明顯誤會了這個意思,認爲還有的談。那就談唄,哪曾想袁崇煥的屠刀已經舉起。
張廷玉編寫的明史裏頭,記錄了多次毛文龍騷擾“我大清”的事蹟,雖然在遣詞造句上極盡鄙夷,但是卻無法掩蓋這樣一個事實,就是毛文龍給“我大清”找了不少麻煩。而且這些麻煩都是奔着“我大清”的腚眼去的。這是“我大清”編寫的《明史》都不得不承認並記錄在案的犯罪事實,那麼袁崇煥殺毛文龍的最初動機可以呼之欲出了。
“我讓你不聽招呼!”就這麼簡單,這就是袁崇煥殺毛文龍的動機。所謂的12條罪狀,就算能構成毛文龍的死罪,這個人殺不殺,也表示袁崇煥能決定的。因爲毛文龍是一品大員,殺他是需要皇帝聖旨的。聖旨呢?袁崇煥沒有!拿着尚方寶劍就說,皇帝給我權力了,我可以殺你。然後毛文龍就信了,在自己的地盤上,絲毫不做抵抗。
毛文龍該不該死?客觀的說,相比後來的祖大壽之流,毛文龍真是一個不合格的軍閥。袁崇煥讓他去商議,他就去了。袁崇煥說他有皇帝的同意,他就信了。看看人家祖大壽,皇帝招進京,理都不理,跑半路上被袁崇煥的書信招回來。
袁崇煥先斬後奏,毛文龍被殺。就法理而言,死的不冤。就明末的那個破世道而言,毛文龍死的真心冤。他乾的那點違法亂紀的事情,比起其他的軍閥真是太不上臺面了。不就是做點違法的買賣麼?不就是不願意被指揮去跟“我大清”玩命麼?
高舉正義大旗的袁崇煥,以非法的手段殺了毛文龍。之所以說非法,是程序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