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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的人總有自己消息的來源,雲銘甫那點破事,圈子裏很多人都知道。雖說只是簽了三年的賣身契,但是雲銘甫的劇本捧紅了哪個編劇業內也是知道的。而那個娛樂公司的短視也讓人十分無語。
其實代筆什麼的在娛樂公司並不少見,或者換個詞,叫“合作出品”也成。新人寫劇本,老編劇修改,然後採用,這也算給新人編劇鍛鍊的一種方式。只是新人留不留名字就看各個公司的道德水準了。但若新人展現出了才華,娛樂公司一般而言肯定要花力氣留下這個編劇。
畢竟演員難見,但好歹還能捧出來。但是在華國這商業流水化劇本犯懶的時代,一個有能耐的編劇可是非常難得的。
好的編劇和好的導演一樣重要。
那娛樂公司的老闆爲了捧自家的兒子,真是無所不用其極,卡着雲銘甫的合約,讓雲銘甫代了三年筆。看着雲銘甫好欺負,還準備繼續讓他代筆。結果雲銘甫合約到期就走人了。
雲銘甫也是聰明,他沒有清高憤恨的從此不再寫劇本,在這不公平的壓榨下一蹶不振。也沒有直接和公司撕破臉。他用三年的代筆,成了那人專用的影子編劇,在業內打出了名氣,然後走人。
既不得罪人,又在業內有了口碑。
要知道影子編劇這種事,工作室還好說,只知道那編劇是假的,不知道背後寫劇本的是誰。但那人就雲銘甫一個代筆的,大家都知道那人寫的劇本到底是誰寫的,也就能騙騙外行人,業內人都知道。
演員要出名,就得在觀衆面前打出名氣。但是編劇卻不一定,他更需要在業內打響名氣,讓導演和投資商肯用他的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