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言不信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一個個的查閱起來,他沒有一張一張的批改,他根本就分不清楚什麼是好什麼不好,採用的是最直白的辦法。少數服從多數。大多人都一致認定的事情,正確率總要高一些。
不過他關鍵看的並不是答案,而是在看爲什麼這種判決的緣由。
只有弄懂了這個緣由,在下一次遇到類似的情況,他便不需要麻煩了。也能增長自己的知識。
“蜀中男子賀維自稱皇帝案”是六案件的第一案,羅士信看了第一份答案“以指斥乘輿之罪問斬”,原由是賀維自稱皇帝,此舉是對皇帝尊嚴的嚴重褻瀆,歸入十惡重罪之一大不敬,理當斬首。以儆效尤。
羅士信對於這個答案並不意外,就算他是後世人也知道自稱皇帝是個什麼罪過。
在宋朝一個瘋子,對路過的宰相寇準喊了一聲萬歲,寇準直接滾鋪蓋走人,更何況是自稱皇帝。封建時代。自稱皇帝的人,有哪個不死的。
只是他很奇怪,指斥乘輿之罪是死,妖言罪也是死,只不過一個絞刑,一個斬首而已。何必分別的那麼不詳細,這其中有什麼問題?
羅士信繼續看下去,一頁一頁。大多都是選擇“以指斥乘輿之罪問斬”的。
連續翻了三十多頁,終於翻到了一個異樣的答案。
“以妖言罪論處!”原因是賀維並沒有有辱天子,只是散佈謠言說自己的天子。依照大唐律法:“諸造妖書與妖言者,絞。”因故賀維犯的乃是“妖言罪”,當授以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