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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九,重陽踏秋,登高避災,痛飲菊花酒。
已是陳三郎帶着周何之一家回到涇縣的第三天,在三天內,他主要做成一件事,便是出面找涇縣新任縣尊盧大人申請,購買了一百畝田地。
一百畝的田地,全部位於河神廟那一帶,土壤一般,不算肥田,勝在連成一片,並與荒坡地接壤。
士子中舉,獲得官身,頭一件事便是置宅買田。陳三郎作爲解元公,買下一百畝田並不稀奇。其實這個數量比起他現在的身份來說,只少不多。一般舉人士紳,家裏誰沒有幾百畝田地的?
在農業社會里頭,田地纔是根基所在。有田纔有糧,纔有產出。民以食爲天,糧食的作用性永遠不會過期。
有了田產,接下來就是人事,招收佃戶,形成村落。在涇縣,陳家爲寒門小戶,直系人丁稀落。陳三郎兩個姐姐,二姐一家逃難而去;大姐遠在南陽府,況且雙方也不怎麼來往,有等於無。
這一點上,根基實在膚淺得很。
陳三郎就先招攬母親孃家那邊的人,三個舅舅,都是農戶,生活過得清苦。聽說外甥考了舉人,歡天喜地,陳三郎一開口,他們便忙不迭答應,舉家遷徙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