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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玩社會的手段,不是趙天剛那種毛頭小子可以比的,思前想後,當即就給自己的老朋友——順河區分局的局長王國強給通了個電話,跟他說明自己兒子被打傷的事情,讓他“秉公處理”。
當然,這種打過招呼的“秉公處理”,只要李快被他們帶走,就絕對會在局子裏喫大虧。就算證據再怎麼對他們不利,畢竟是打架鬥毆事件,即便是你是防衛過當也最少能拘留個十天半個月,到時候人在別人手裏,還不是想怎麼拿捏就怎麼拿捏——折騰得你睡不成喫不飽,餓個十天八天之後,就算是個鐵人都得成個病秧子。
到時候局子裏一出來,那再找人做了你,肯定是手到擒來。
這前後一理順,就有了一前一後兩個警隊出現的情況。
李快自然不知道這前後的貓膩,他只是感覺那女警官身上有股軍人的氣息,讓他比較信任,所以也沒說話,就跟着她一路走到了公司門口,迎上了後面來的那羣人。
“郭局長,親自帶隊來抓人啊?”來的人是王國強的副手郭洪濤,這人和王國強是一丘之貉,四十多歲的年紀,還在分局副手上待着,基本沒了向上爬的可能。所以,他這兩年基本都把心思放在撈外快上了,沒少拿老黑的好處。
“嗯,這事兒影響不小,得分局親自處理。”郭洪濤說着話,就想向女警官拿人。
“這是轄區內的事兒,我是直管派出所,又不是人命案子,打傷的還是些小混混,用得着分局出手?這不是不信任我們園區派出所的辦事能力?”
“這個自然不是,這不是這次鬥毆參與人數較多,影響不好嗎?”郭洪濤作爲一個上級,竟然向下屬陪着笑臉:“還是分局親自處理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