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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殺我!我是振威軍的兵將,殺我犯法!”
十多人被綁成一堆,王長秀那邊在生死之際,也沒了對李二爺的懼怕,梗着脖子,硬氣的跟李大成說理,若是早有這樣的硬骨頭早好了,臨時之際纔有。晚了!
“犯法?犯法的事兒多了,但不包括殺你,你是振威軍,就按軍規來辦,振威軍軍規。不聽號令者,殺!
做振威軍的內鬼,你們的膽子不小,老子不僅要殺你們,還要殺你們的家人,帶着家人下去之後好好思量思量。人慫不要緊,但有些東西你們是不能賣的,記着下輩子別做這事兒了。
殺你們的家人,老子也知道不對,但爲了讓更多的振威軍不犯這樣的錯誤。你們的家人就只能冤死了,放心,我給你們機會,送你們的家人一程。
若我是你,就老老實實的,你們若是不老實,死也不會那麼痛快的,有些錯不能犯!”
幾句話。把王長秀幾個說的沒了聲響,株連振威軍士卒,這事兒不是好事兒也不算壞事兒。總是株連全家,振威軍的軍心,李大成攏不住,所以株連在振威軍之中,並不算好事兒!但不株連,又不足以示警幾十萬振威軍。殺十幾個人的全家,不多不少也算合適。只要宣傳得法,王長秀這十幾個人以及他們的家眷。足以讓振威軍不出內奸了,所以這也不是什麼壞事兒!
至於殺戮無辜,這個李大成全不在意,以後振威軍要殺的無辜之人太多,不差這幾百個的,不管國內還是國外,大多數人都是無辜的,但無辜又能怎樣呢?身處這樣的世道,無辜與否不是決定殺不殺的因素,利益纔是!
有利於一國崛起,無辜之人也該殺,無益於一國崛起,有罪之人該不殺就不殺,這纔是準則,擺平了王長秀等人,李大成這纔看向了營地的管帶跟管事。
“營地內的孩子,損傷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