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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蛋,不要白不要。雖然拿死人的東西有點晦氣,但順手就拿去賣了,管他呢!
取下了戒指,李念發現他的脖子上還有一根金項鍊,差不多跟小拇指一般粗,他順手扯了下來。然後又把地上的手槍撿了起來,把他們的子彈蒐羅一空,然後才爬了上去。
上去後發現不遠處放着一把狙擊槍,正是毒蛇留下來的,早年的孤狼頗有俠肝義膽。可惜經過這些年的物質腐化,變成了一個膽小鬼,看到兩人都被李念殺死,就慌不擇路地跑路,連着狙擊槍都顧不上帶走。
男人嘛,大都喜歡槍,可惜華夏管的很嚴,一般人根本弄不到。
李念三步並作兩步把狙擊槍拿了起來。這可是一把進口的巴雷特,俗稱大炮,他在槍械雜誌上看過。
狙擊槍邊上還有一個灰色的揹包。估計是用來裝狙擊槍的。
他在書上看過狙擊槍的拆解過程,嘗試着想要把這槍拆成零件裝進揹包裏帶走,但看過歸看過,實際操作起來還是有難度的。
費了快半個小時才把槍完全拆解,裝進了揹包裏。然後揹着揹包朝高亮他們追過去。
高亮他們一直都在山南等着李念,所以李念很快就找到了他們。
看到李念。高亮激動的話都說不出來,緊跑幾步上去抱住了李念。“你他媽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