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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商人,我的時間很寶貴的,分分鐘幾百萬,怎麼可能爲你們浪費那麼久呢,我必須向西返回我國,然後把你們送上岸或者交給接應我的我國海軍護衛艦。你們放心,我已經通過海事部門聯繫了附近一艘我國護衛艦,估計有兩三個小時就能遇上了,他們會把你們接到護衛艦上然後返回最近的軍港,剩下的事情你們國內會派運輸機來接你們的。”王躍笑眯眯地說道。
“不行,王先生,您必須留下等我們的護衛艦。”艇長急忙說道。
出這樣的事情,已經讓他們的海軍顏面掃地,如果自己和部下水兵再被帶到其他國家,尤其還不是盟友的國家,那丟人就可以說丟到老家了,他們政府是絕對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
“艇長閣下,在這艘船上我是船長,我有權決定我的船去哪兒,希望您能明白這一點。”王躍笑眯眯地說。
“王先生,您必須停船等候我們的護衛艦。”艇長很堅決地說,同時他身後幾名明白這事性質的軍官也湊了過來做威脅狀。
“艇長閣下,我是這艘船的船長,而你們只是被我救起來的海難倖存者,你們無權決定我做什麼,如果您採取這種威脅的方式,那麼按照國際海洋公約我是不是可以視爲自己被劫持,而你們的行爲屬於海盜。”王躍不動聲色地說。
“呃!”艇長被他噎得抽了一下。
但王躍說的卻沒有任何錯誤,他們如果以威脅方式逼迫王躍停下或者駛往濟州島,那麼王躍的確可以把這種行爲視爲劫持,而他也的確可以按照海盜罪向法院起訴,當然這種起訴肯定沒有任何用處,但自己國家海軍的名聲就徹底臭了,這種影響之惡劣甚至超過被送到對岸,如果王躍向自己國家起訴並且獲得支持,那就不僅僅是臭了那麼簡單,那會成爲國際醜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