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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蒙抹去嘴角的湯水,說道:“恩。小時候經常喝這種野菜湯,不過沒這麼鹹,也沒這些野蔥。”
傭兵點點頭,望着營地,說道:“你也不像我們這種在路上跑來跑去的傭兵,不知道也不奇怪。這些野蔥聞起來和平時喫的大蔥一個味兒,放到湯裏面才知道這玩意根本就不是人喫的東西。沒辦法,這湯如果再沒點香味那就是一鍋鹽水,誰都喝不下去。不喝還不行,路上的太陽毒,不多喝點鹽水任誰都頂不住。”
洪蒙輕聲恩了聲,沒有多說什麼,摩挲着胸前的護身符,愣愣出神。傭兵着身旁年輕人目光,問道:“想女人了?”
“想。可是她走了,去了很遠的地方,我想這一輩子可能都見不到她了。”
傭兵聞之一愣,輕輕揚起自己的手掌,“就衝俺這張賤嘴提起小兄弟你的傷心事,就該打。”
洪蒙突然捉住傭兵的手,搖搖頭,與傭兵較力扳手腕,最終在蠻力上贏了一籌。鬆開手,傭兵揉搓着痠痛手腕,一臉震驚。洪蒙着這位被生活壓彎了脊樑的傭兵大叔,說道:“大叔,我只是一個窮人家出身的孩子,並不是貴族子弟,您不用這麼作賤自己,不值得。”
傭兵被拆穿了意圖,還好漆黑的深夜遮蔽了他的紅臉,坦白道:“大叔不是那種想攀附權貴的人,其實俺是想請你幫個忙,小兄弟識字吧?”
洪蒙點點頭,傭兵搓着手,低頭自言自語說道:“俺家那口子最近就要給俺添一小子或者小丫頭,俺想吧再在這條道上跑幾年然後回家種田,攢點錢把娃娃送進學院認認字,將來謀個好出路,不要像他爹這樣沒出息。我那小孩子從小就沒個正經名字,俺就尋思吧將來娃長大了上學去,總得有個拿的出手的好名字,總不能想俺一樣被人叫土狗叫了一輩子,他媽的活的真憋屈。俺不怕丟臉,也不怕娃娃長大了進城當了白眼狼把他爹媽丟在老家自己進城享福,就怕娃他被人不起,真的。”話至此,這位被同伴戲稱爲土狗的傭兵悄悄抹去眼角的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