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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郎偷偷望了一眼生氣的週四平,心中暗笑,誰稀罕他的女兒,既然他女兒不想嫁給自己,那自己還不想娶她呢,反正兩人也沒有什麼感情。
“縣令大人息怒,既然縣令大人心意已決,非要與我解除婚約,那在下同意便是,只是這錢……?”花郎也絕非喜歡喫虧之人,既然週四平想用錢來打發自己,那自己就敲他一筆。
“錢不是問題,你只管說個數吧!”週四平知道花郎家窮,覺得他不敢獅子大開口,這才讓他自己報價。
花郎淡淡一笑,坐在週四平對面道:“六百兩銀子。”
對於宋朝縣令的俸祿,花郎還是多少知道一些的,一個清廉的縣令一個月的俸祿加上其他的收入也就才九十兩銀子,自己向週四平要六百兩銀子,就相當於週四平一年多的俸祿了。
這對週四平來說,無疑是很大的一筆開銷,可讓花郎沒有想到的是,週四平很輕易的就同意了。
“好,只要你肯退婚,給你六百兩銀子又如何!”週四平說着,從袖中拿出一張寫滿了字的紙來,花郎大致的看了一下,便知道這是退婚的合約,花郎見此,也不猶豫,直接提筆簽了自己的名字。
六百兩銀子有不少,花郎抱着六百兩銀子離開縣衙之後,心中滿是歡喜,有了這些銀子,給老爹治病的錢便不用愁了,不僅不用愁,就是置辦一些房產都是有可能的,可花郎走着走着,突然覺得把這麼多銀子帶回家恐怕有些不好,如果老爹問這些銀子那裏來的,他怎麼說?
說是借的?可誰會借這麼多給你?若是將實情說出,豈不是會把老父給氣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