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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點點頭,他覺得花郎說的一點沒錯,如果董成每次去進貨都先告訴馬小六一聲,那麼馬小六一定知道董成身上有大量的銀子,如果他想得到那些銀子,比如會在途中對董成下手。
只是這雖然是一條線索,可有一定卻解釋不通,那便是董成的銀子並沒有被馬小六拿走,而是被胖三和瘦四給拾去了,這又是爲何呢?
難道馬小六的手之後,正要拿着銀子逃跑,結果突然發現有人來,他一時驚慌,來不及拿那些銀子,便逃跑了,而那些銀子,最後就到了胖三和瘦四手裏?
不管怎樣,提審一下馬小六是必須的了。
就在兩名衙役去郊外抓捕馬小六的時候,去各家客棧打探消息的衙役回來報道:“我們已經問過各家客棧,胖三和瘦四兩人只在一家客棧休息過,就是大人抓捕他們的那個客棧,而據那個客棧的老闆說,他們兩人是前天晚上纔來投宿的。”
聽完衙役的話之後,包拯望着花郎說道:“看來,殺死董成的人並非胖三和瘦四了。”
花郎點點頭:“如果他們是前天晚上來的天長縣,那麼他們便不可能是殺死董成的兇手,如此一來,這個案子便有些麻煩了。”
案子麻煩了,大家自然明白是什麼意思,兇手殺了董成,可是並未拿董成手中的一千多兩銀子,這無論如何,都是講不通的。
兇手殺人,到底有何目的,大家一頭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