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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報案並非喊冤,包拯聽得有命案,心中頓時一緊,連忙問道:“快將詳情說來。”
那人不敢怠慢,連忙答道:“小人在客棧喫飯,可因爲天熱,喫完飯之後便想趕快回家涼快,可誰知走到西街拐角處,突然被一個東西給搬到了,我定眼去看,發現是一具屍體,可把我給嚇壞了。”
那人已經將事情說清楚了,包拯和花郎等人不敢遲疑,連忙帶人向案發現場趕去。
案發現場在西街的一個拐角處,雖然不是很偏僻,可在這個地方殺人,若非走進了還真看不出來,此時天氣熱的厲害,他們一衆人等站長屍體旁片刻,便熱的不行,只是命案事關重大,就算再熱,他們也必須頂着。
死者是明女子,看起來年齡不過三十歲左右,長的雖然彪悍,卻也有幾分姿色,此時死者全身仍舊溫熱,而且尚未形成屍斑,可能是正午大家都在喫飯不肯上街的時候,被人給殺死的。
死者嘴脣處有指痕,不過並不是很深,想來是兇手捂住她的嘴以防止她大喊大叫所爲,致命傷是胸口出的兩處刀傷,而除去這兩處刀傷外,死者身上有大大小小的其他傷痕三十幾處,衆人看到這些傷痕之後,大是震驚。
此名死者的死法跟餘婷婷的極其相似,都是兇手殺了人之後,在死者身上劃刀以泄憤。
而看這名死者身上的刀傷,可看出這次兇手的憤慨更重,更深,就好像只有殺人,然後在屍體身上劃刀才能夠解恨似的。
檢驗過屍體之後,花郎起身擦了一下額頭的汗水,道:“從這種種跡象上來看,殺死餘婷婷和殺死這名死者的兇手,很有可能是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