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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公公的事情傅衛得救之後沒多久便寫了一封信上報朝廷,而後他便拿着包拯的印紙歷子和一衆屬下繼續考覈其他州縣,在傅衛離開的時候,心裏對包拯滿是感激。
傅衛走了,天長縣的案子結了,花郎知道,等待包拯的便是升官,那麼他,是不是也應該做一些準備呢?
包拯在天長縣三年期滿,必將勝任端州知州,那他花郎是跟着一起去,還是去京城闖蕩?
現在的花郎必須面臨這個的一個問題,京城難闖,可機會多,以自己的聰明才智和破案手法,必定能夠在京城闖出一番名堂來,只是若和溫夢幾人去,難免要困難一些。
可若是跟着包拯去一趟端州,等他調任京城,花郎再跟着去,凡事就容易得多了。
這些問題花郎只私下裏想過,他從來都是一個喜歡逍遙自在的人,去了京城若是不夠自在,那還不如不去呢?
後來,花郎又覺得自己太過杞人憂天,離包拯期滿還早呢,他又何必急着考慮自己的前程?
所以日子就又是這樣悠哉的過着,有案子破案,沒案子就幾個朋友喝酒聊天,遊山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