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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如今這個案子一出現。花郎他們卻是不能夠隨便進州衙了,不然就算最後包拯秉公辦理了,也難得端州百姓信任。
所以,花郎他們在一家客棧暫時住下。
柳毅則覺得因爲他讓花郎等人無法跟包拯保持親密關係而略有歉意,所以非得替花郎他們付房錢,花郎聳聳肩,允了。
各自散去之後,他們所要做的便是等待了,等明天端州州衙的捕快把李笛找出來,這樣,不管是把房子退還給雷虎,亦或者是柳毅找回自己的三百兩銀子,對他們來說都是一個很好的結果。
一夜無話,次日一早,柳毅便來找花郎,如今他們在端州並無多少勢力,所能做的只有等待了,等待端州捕快的消息。
只是這個時候,他們卻很猶豫,因爲他們不知道端州捕快會不會幫他們尋找,換言之,會不會很賣力的幫他們尋找。
花郎他們很清楚,端州捕快是雷行天的人,如今這案子牽涉到雷虎,他們若是找到李笛了,會是怎樣的一個情況呢?
雷虎的那張地契並無多少問題,如果真是雷虎最先買下的那塊地方,那麼端州的捕快應該不會偷懶的。因爲找不到李笛,柳毅就可以繼續住着這個房子,當然,花郎他們也很清楚,這絕非長久之計。
如果沒有找到李笛,那麼雷行天和雷虎必將施壓,到那個時候,包拯恐怕就必須按照地契先後,將那塊房產讓給雷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