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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公主裙子,金褐色的頭髮在大廳裏反射出的是有點犀利的光芒——他那時候不知道那種光芒給人的感覺叫做犀利。
“你要背叛純血的榮耀嗎?”德拉科還記得那時候自己對她說的話。
聽了他的話,那個女孩子露出的是譏諷的笑容:“純血?我不是純血,馬爾福先生。但是顯然,我的外公並不在乎這一點,不是嗎?至於純血的榮耀……”德拉科看到她的嘴角彎出了一個絕妙的角度,“那種東西很有用嗎?我必須要說:讓你們那些巫師的血統論——見、鬼、去、吧!”
德拉科·馬爾福不得不說,他之所以變成現在這個樣子,那個女人功不可沒。
格里夫斯,那是一個小貴族的姓氏。但是,也是個很關鍵的姓氏——它代表一個團體,一個屬於小貴族的團體,它是那個團體的領頭人。這個家族從來不介意有女性族長,也不介意混血族長,只要那個人足夠勝任就可以。不過也因此,這個家族的繼承人很難找,經常是隔代繼承,就比如現在的家主是這個女孩子的外公。
要知道,那時候德拉科雖然年齡小,但是該知道的他也知道——起碼他明白目前這個女孩子惹不得,格里夫斯的現任家主特別寵着她,而這個混血小女巫也確實相當優秀。所以當時小馬爾福不得不忍氣吞聲——如果這個女的將來真的是格里夫斯家的家主,那麼他必須現在就考慮惹急了她的後果——他的媽媽早就教育他:不要小看小貴族,更何況是“一羣”小貴族。
“看來我們的格里夫斯小繼承人已經決定了將來的方向了?”事情沒有那麼輕易地結束,那時候的德拉科可以忍,不代表別人也可以。潘西·帕金森,正統純血貴族——長相不太討人喜歡。
看錶情就知道,她沒有得到在場任何人的喜歡——現在的德拉科經常用這個去和潘西開玩笑,每一次換回來的都是好友布萊斯的“咧嘴呼啦啦”,還有潘西一挑眉毛的動作。他們現在是好友,可是那個時候不是。
那個時候的潘西只會說:“哦,看來不久的將來,格里夫斯一族要學習韋斯萊和波特家,哦,或許還有隆巴頓家……要做一個親近麻瓜的種族。”她的臉上看到了深深地鄙夷,“那羣骯髒的泥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