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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都不包了。”鄧廷歌跟龐巧雲解釋經紀公司和藝人的運作模式,說到一半看到鄧嘯起身,一聲不吭地進了房間。
鄧廷歌一時語塞。他知道父親一直都不同意他的選擇,但出於對他的尊重,並沒有太多的干擾。他掏出一張卡放在龐巧雲面前:“媽,卡里有錢,你們拿去用。我前些日子拍了一個片,下半年你們就能在電視上看到了,說抗戰的。其實拍片很賺錢,卡里有一萬多塊,你收着。”
龐巧雲嚇了一跳:“你拍了多久?一萬?!”
“就拍了一週,得了一萬。”鄧廷歌有些心虛。他撒了個謊:《巨浪》劇組給他的酬勞只有五千塊,其餘的幾千塊錢都是他平時打工一點點攢下來的。劇社失去了表演場地,他打工掙的錢不用再花在這些事情上,自然就留了出來。
“我知道你喜歡演戲,你也演得好。”龐巧雲沒拿他的卡,“上次我和你爸爸去看過的,後來聽到很多人都說你們這幾個學生好,演得比大明星都棒。”
她把卡又推回兒子面前:“你自己收着,我們不要。”
鄧廷歌不肯:“你拿着,爸的藥太花錢……”
“不是,你先聽我說。你沒進過社會你不懂。哪裏都要花錢,你要做明星了,就要把自己收拾得好看一些,買些貴一點的衣服,不能再穿地攤貨,讓人笑話。”龐巧雲說,“還有出去喫飯應酬什麼的,不花錢啊?我看電視上說的,明星去剪一次發都要好幾千塊錢。拿着,自己收好。你別管你爸,我的意思就是他的意思。”
鄧廷歌想告訴她自己還沒到那個地步,但又什麼都說不出來。
他低了頭,沉默一會才慢吞吞吐出些心裏話:“其實……其實我不一定能出頭的。我就是想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