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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計在於春。
四季之中,春季顯得尤爲可貴。難熬的冬天已經過去,樹木吐翠,溪水潺潺,家家戶戶忙於春耕。原本蕭條冷落的田間,雪水一化,到處都是忙碌的牲畜和人羣。肥沃平坦的原野,鱗次櫛比的村莊,一切看上去都如此的鮮活明亮起來。
隨着日頭漸漸升高,這股春季的氣息在田野上盪漾開來,彷彿一縷翩然起舞的清風,攜着農夫們的勞作時沉穩有力的呼號,飄飄然蕩進了縣城之中。
此縣名喚安平縣,位於京城轄區,但離京城還有三日路程,是個人口不足十萬的中等縣城。時值正午,城中心的衙門正在審案,而新上任的縣尉韓琅,此刻正坐在靠窗的側位上,努力控制自己不在舒爽的春風中昏昏睡去。
不是他膽大包天,也不是他褻瀆公職,只是因爲當下的案子實在是毫無審理的必要。堂下正站着一位中年男子,他堅信鄰居趙某偷了自家的雞蛋。而趙某正在與他對峙,口口聲聲道:”明明是你家的雞跑進我家的院子,在我家下的蛋,何來偷盜之說!”
兩人越吵越烈,彷彿兩頭鬥雞,幾乎快要扭打在一處。韓琅歪靠在椅背上,又打了一個長長的呵欠。屋裏其他人並不比他好到哪兒去,主座上的錢縣令--一個又矮又瘦的老頭,現在已經拄着腮幫子呆滯地望着前方。他旁邊則是主簿,姓孟,現在雖然握着筆繼續記錄案情,卻時不時停下來瞥着遠處,一副百無聊賴的模樣。
今天是二月初七,”放告日”的第三天。所謂放告,就是允許平民百姓向官府告狀。當朝律法規定,爲了不耽誤農時,春耕期間,但凡是戶婚、田土、錢債細故等小案,統統留到每月初五至初七的”放告日”審理,其他時間概不接收。這三天以來,衙門裏堆滿了各種雞毛蒜皮的小案,件件都必須公事公辦地審一遍,一點兒都偷懶不得。
堂下那兩人還在爭執,兩旁的衙役早已忍俊不禁,可礙於公堂威嚴,都得強忍着。錢縣令終於聽煩了,將手中驚堂木一拍,喝道:”夠了!
然後判趙某賠十枚雞蛋給告狀者,並協助對方修繕雞籠。韓琅看見主簿記錄的時候,臉上都掛着無可奈何的笑意。那兩人還想爭辯,錢縣令沒給他們發話的機會,呼喚衙役匆匆將兩人逐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