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10/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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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夫子合上《中庸》,才點明最終意圖:“此句,亦可以用在科考之上。”
又道:“人與人不同,想法自然也就不同,你們三個是不一樣的,你們與主考官之間,想法自然也是會有差異的。在考場上,應當如何?‘道並行而不相悖’,自然是取並行之處,而避開相悖,此乃‘容’也。明白了嗎?”
三個小子點頭。
大抵是怕三個學生沒完全明白,夫子則又說得直白了一些,道:“半個月後的府試,主考官是順天府張府尹,從他以往的文章來看,他對某幾個觀點是極不認同的,我都與你們說過了。考試時候,你們要學會避開,從其他地方破題入手,取‘共榮’之處。”
其實,這是一個很現實的道理——他們是考生,張府尹是主考官,考官在上,考生在下,考試時,若是專門挑主考官不喜歡的東西寫,豈不是給主考官添堵?
還談什麼上榜?
裴少淮是成人芯,他很快就理解了夫子的用意,又感動於夫子花如此心思來解釋此事——夫子說的是取相容之處,而不是讓他們討好附和、人云亦云。
夫子希望他們能夠保持獨立思考,又可容於這暗藏着許多“規則”的俗世。
中庸之道矣。
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