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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家保鏢公司的老闆,也是嵐姐的一個朋友。
一開始,易軍就覺得嵐姐要是拉出來單幹的話,太缺乏自己的勢力。因爲嵐姐的能量,其實都是從七哥那樣的大混子手中“借”來的。嵐姐是個久經世事的主兒,既然易軍想到了這一點,作爲當事人的她更能看得透。
所以,她竟然出了奇招兒,從保鏢公司請了一批人手。她和保鏢公司的老闆關係不錯,而且自己也不是不給錢,於是就請了董虎前來。
這次,嵐姐算是豁出去了。除了身手極好的董虎,同時還請了四個保鏢。在嵐姐的策劃之中,這些都是她將來那家酒吧的保衛骨幹。至於尋常看場子的混混馬仔,以保安的名義再招攬一些,讓董虎他們帶着。總之有了董虎這樣幾個骨幹,整個保安系統的大骨架就算是紮了起來。
嵐姐不是要跟別人去爭什麼,無非是讓這些人看護一下自己的場子,應付一些尋常的小麻煩。所以,力量應該算是夠用了。假如真有別的大混子來找麻煩,嵐姐自信憑着以前的交情,還能周旋通融一下。
在嵐姐看來,這世間果然就沒有用錢辦不成的事兒。
不過,聘請董虎等人的價格也確實不低。聘請他們五個,哪怕每天都沒事兒做,嵐姐每個月都要向保鏢公司匯過去五萬塊。而且,董虎也不需要每天上班點卯,只需要那四個保鏢蹲點兒就是了,假如真有棘手的事再請董虎出面——這也是嵐姐和保鏢公司老闆達成的默契,那老闆也極給嵐姐面子。要不然,單是請董虎這個王牌保鏢專職負責保衛,每月佣金就得五萬這個數兒。
嵐姐的家底兒並不豐厚,每月五萬不是個小數目。但嵐姐也想了,自己最多聘請董虎他們半年時間,也就是花費大約三十萬買個平安。半年之後,自己的酒吧也就積累了一批人手,基本成型了。到時候,讓易軍帶着那羣保安就是了。說到底,嵐姐還是最信賴易軍。
但易軍卻覺得,這麼做並不妥當。把自己的安全交到別人的手中,似乎並不是很靠譜兒。
“租一棟小樓,年租金也就是二三十萬。裝修倒是要花費不小,但可以找一家經營不善的ktv盤下來,那麼裝修費用也就少了很多。”嵐姐盤算着說,“男人到夜場裏找樂呵,說到底還是看哪家的服務好、小姐檔次高。這一點,咱們是有‘核心競爭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