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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國時期的團練大體上有兩種,一種就是純士紳私人出資出人辦的團練,沒有朝廷頒發的正式文件,也就是傳統意義上的保甲鄉勇。一種就是朝廷正式授予‘團練大臣’督辦、會辦、協辦之類的人籌辦的團練。湘軍、淮軍就是後者,他們雖然也叫團練,但是經費主要來自地方政府官方,包括新設立的厘金關卡,海關稅,地方挪用稅收等,這些纔是他們的經費來源。
對於有野心的人來說,搞第一種團練沒意義,因爲你沒官方的人員以及經費支持,根本就擴大不了規模,就算是林家這種富豪之家,也是絕對支撐不了一支幾千人的部隊多久的,而且規模大了還會引起官方的猜疑,接下來就會被收編了。
第二種團練肯定是有搞頭的,搞得好割據地方,甚至玩造反都是輕鬆的事。但是這種團練的門檻卻是相當地高,人家咸豐也不是亂髮‘團練大臣’這種名頭的,一般只有高級官員或者前高級官員才能夠獲得主辦團練的資格,以最出名的曾國藩和李鴻章爲例,這兩個可都是正兒八經的在籍高級官員,即因丁憂、革職、致仕等原因在家鄉的高級官員,人家咸豐纔給了他們團練大臣的名頭,有時候咸豐還會直接任命現任高級官員督辦、辦理團練,比如內閣學士許乃釗,李鴻章也是以現任翰林院編修的身份回籍辦理團練的。
整個太平天國時期任命的團練大臣大多都是這兩種,要麼是在籍高官,要麼是現任高官。
普通人要想拉起團練大臣的旗號辦理團練基本是不可能的事,只能小打小鬧搞個鄉勇,如果要搞的規模大了,一般還得地方政府的首肯和支持,不管那個時代,官方都不可能放任個人組建私人軍隊不管不問的。
來到這個時代也有好幾個月了,說實話剛到這個時代的時候,林哲也是想過是不是投奔曾國藩,但是現實告訴他,這些想法都不現實。
最大的障礙就是他林哲不是個官,甚至連個秀才的功名都沒有,屬於正兒八經的平民階層,你說要去投靠曾國藩,能不能見到曾國藩還是兩碼事呢。
後來他也想過自己搞團練,但是一直苦於沒機會,雖然他林哲現在是一個資產高達數百萬的富豪家族的獨子,但是要搞團練那也是千難萬難。
然而現在黃培志問自己辦團練有什麼想法?還能有什麼想法,如果咸豐發瘋了給自己一個欽差團練大臣的名頭,嗯,就是那種‘督辦某某省團練事務’的差遣,他林哲肯定屁顛屁顛的去辦的,甚至拿出幾萬甚至十幾萬兩家財倒貼進去都可以,但關鍵這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