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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張家後,天已經大黑。許牧掂量一番,最終還是在縣中住了一晚。第二日一早,她騎馬回了標縣,順便找了戶人家,把馬賣了出去。
回到標縣外的小屋,見桌上的信已經不見,許牧便知曉是李捕快來過了。她把行李放在牀上,換上自己的捕快衣服,拿着刀和木簪匆匆出了門。
到了衙門,兩個捕快見到她,連忙喊着“許捕快回來了”跑進大堂。她一陣奇怪,等見了緊張兮兮的李捕快,她才反應過來,在他們看來,自己不就是勇敢送死去了嗎?這好端端地回來,怎會不令人驚奇。可惜可惜,她當真沒這等境界,本是次逃命,卻傳成了英勇之事。
許牧嘆口氣,林捕頭此刻也趕到了大堂,見她無事,眉頭一皺,“你說你去追捕風溯,隔日卻安然無恙地回來……許牧,你莫不是找了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曠工?”
聽他這話,許牧又是嘆氣,從懷中掏出一支木簪。
她這次確是欠了風溯人情,對方明知自己是誤會她,還這般幫她,她許牧還真不知道今後如何評價風溯。
見過風溯的人都知道她有一支常戴的木簪,這木簪簪首雕有一朵蘭花,因此有人稱過她“血蘭花”。眼下許牧拿出這麼一支帶着劍痕的簪子,一切便明瞭了。
她將簪子遞給林捕頭,遺憾道:“林捕頭,我確實追到了風溯,她還將李小壯送與一戶人家,這事我之後再細說。後來我同她鬥了兩個回合,過程中她的木簪被我砍中,掉落在地,隨後便跑了。我自然追她不上,只帶了木簪回來。”
她這話半真半假,但風溯昨日留木簪給她,不就是這個意思嗎?風溯幫她的最後一個忙,便是讓她好回去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