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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官員的稱呼
唐代稱呼官員,較爲普遍的有三種叫法
一是“姓”+“官爵”,這裏的“官爵”不必是全稱,比如劉某人任職“散騎常侍”,往往只呼爲“劉常侍”,姓趙的“兵部尚書”和姓錢的“禮部尚書”都被稱爲“趙尚書、錢尚書”,姓王姓李的“司勳主事、考功主事”被叫爲“王主事、李主事”,等等。
二是“姓”+“公”之類的尊稱,應用廣泛,民間可用,官場也可用。比如見了房玄齡說“房好”,見了魏徵說“魏公萬福”,
三是“姓”+“官名別稱”。比如唐人稱縣令爲“明府”,於是張縣令、李縣令會被叫爲“張明府、李明府”,中書舍人和門下省高官都別稱“閣老”什麼的。
關於“大人”一詞的稱呼值得注意的是,唐時期,“大人”是用來稱呼父母的專用名詞,如“父親大人,母親大人”。“大人”作爲一個當面的口頭稱呼,絕不能用來“張大人、王大人、李大人”地稱呼各種官員。
在普通官員之間如果不知道對方的官職,年輕一點的都稱呼爲“阿郎”或“郎君”,年紀大一大點有些威望的一般都是稱呼爲“xx公”
3、民間的一些的稱呼
對男子的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