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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城的決議輕鬆通過他也非常高興。銀行、戶口新農村建設等等一系列的事情等於都辦成了,在由這些東西慢慢向上侵蝕,那新體制早晚會得到推行。
李建城的決議通過。李建城接着說道:“既然各位都同意了那麼關於京府的事情,朕還有事要和大家說。這件也是朕之前出宮巡查意識到的。剛剛葉先生也提過,是關於治安的問題!大家都知道隨着更多的流民的到來京城,京城的治安問題也就難以保證,難免就會出現偷搶打砸的事情!而這事情朕問過京府府丞,他告訴朕,京城的治安一般都由各衙門負責,而各衙門均都管理一方。大事小事都需要打理,難免會有顧及不到的時候。
但是治安問題卻又是絕不能忽視的一問題,所以朕打算在京府實習政法分離的制度,朕打算把各府管理法制的人員全部抽調出來。成立‘市人民法院’由專人來專門負責法制管理和審理工作。此外還要在成立一個和法院相對的部門,從各府衙門抽調幾名衙役在進行招募一些新人,成立市公安局。以後的治安工作就專門由法院負責審判,公安局着負責地區治安,實行抓捕、偵破等一系列法制工作!法院和公安局相互對立。法院擁有判決權和發言權,而公安局就擁有這行事權和調查權,雙方都不得越權!這也就是說政法分離之後順天府並不在具備執法能力,只擁有行政職權,一切法律治安將由公安局和法院雙方負責執行。雙方互相監督。這樣做一來,減輕了京府的壓力;二來,又可以提高京府的治安;三來,還能起來以法盯政,以法盯法的作用。朕這次投入這麼大,不希望出現任何個人因素的問題。”
李建城的這一舉措說出來大夥再次一驚,衆人都有些跟不上皇帝的思維了,突然就搞政法分離了。政法分離對於在場的衆人不是不能理解的,明朝的三司部門等就是法律分制的結果。本來下方部門也有專門的司法官,但是對於執法卻並不明確,基本上是個官其實都有執法權的!只不過到了上層權利鬥爭得厲害,就分得更清了!現在皇帝卻是要將京城各衙門的法官整合成立正真意義上的分制,那這就不同了,皇帝這是要整理史治啊!
所謂政法分離看上去簡單,不過是從政府裏抽調些人出來執行法律義務而已。但是皇帝剛剛說的很明確了,一但政法分離,那麼其他行政官員也就沒有了執行法律的權利與義務,他將成爲法律監督的對象。你要清楚在當時那種一個知府相當於是一個土皇帝的時期,他的行政和執法包括向朝廷寫報告的都是他自己,基本他們怎麼寫事實就是怎麼回事,完全的就是一言堂!現在政法分離了,沒有了法律權利簡直就相當於斷了他們一隻手臂啊!而且這支手臂還會翻轉過來制約、約束住他們。
法制相當於是政權的中的中硬力量,皇帝將政法分離等於是抽了那些下層官員的脊柱骨!大臣們都一個個面面相覷,衆人都明白皇帝這是在管理法治,皇帝投入那麼多錢他擔心這些也不是沒有道理的,而且皇帝是親自出任順天府負責監督的,這些事情皇帝現在提出來,就表示皇帝有了這樣的意思,那就是遲早要發生的了。
剛剛還說皇帝人好給大家出錢買政績,現在衆人都知道這錢不好拿了,還是得付出代價的!皇帝明正確確實實是讓這些人頭疼了,誰能說他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