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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起源於北魏均田令,即:“諸桑田皆爲世業,身終不還。”
北齊時,改稱桑田爲“永業田”。
高祖開國時着令,年滿十八歲的良家男子均可分得田土面一頃,也就是一百畝。
這一百畝之中,有二十畝被稱作永業田,八十畝爲口分田。
永業田與口分田的區別便在於永業田可以傳給兒孫,口分田在其田主身死之後便會被官府收回。
李讓已經年滿十八歲,按照大唐的律法,可去官府領田土一百畝。
本來其實這件事情在他回到太平村的時候就能去辦的,但因爲他回村的時候已經錯過了春耕時節,就算補種糧食也種不了了,所以便一直拖到了現在。
但現在不能再繼續拖下去了。
因爲夏收之後緊隨其後的就是夏種,春耕種麥子,夏種種糜子,這是關中已經傳承了千百年的耕種規律。
事實上,糜子這種喫着喇嗓子的糧食,纔是絕大多數關中人的口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