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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相約在一家臨江的飯店,他們靠着窗戶坐下,一邊喝着酒,一邊看着窗外的江面。
張嘯是想就保鏢公司的事情,聽聽凌麗的看法。
凌麗卻首先對上次賓館被封,她沒有幫上忙,表示了不好意思。張嘯說,沒什麼的,公安局又不是你家開的,你又不是局長,不可能到處都伸得上手。
一提到局長,她告訴他,雷局已經調到省廳去了,又新派來個局長。
凌麗個性直率,人也正直,不搞關係,有時難免要得罪一些人。以前有雷局給她撐腰,她本身業務能力又強,別人也不敢說她什麼。可是現在不同了,與新來的局長接觸很少,有時她便受到別人的排擠。
張嘯也發現她不像以前那樣意氣風發了,原來是換了局長,難怪她上次沒有幫上忙。
聽到張嘯說要成立保鏢公司,她想,看來這位是不想離開江水了。也好,自己在江水能有他這樣一位朋友,還是挺不錯的。
她相信他有這個能力,不過卻提醒他說:“開保鏢公司可以,但是你可不能做違法的事啊。”
其實張嘯明白,保鏢公司與原來的火雲幫不一樣,那個是在國外的地下世界,純屬黑幫。現在是要到工商局註冊的,是有合法營業執照的,違法的事情當然不能做。只是在允許的範圍內,有時要擦邊走,偶爾地越一下位罷了。
凌麗也給他分析了,說現在有錢的人多,需要僱保鏢的人就多,甚至有的人還需要女子保鏢。另外還可以培訓保安,供一些公司來挑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