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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綁架這種事情,是應該及時報警的,因爲警方可以動用多種刑偵手段進行破案。比如監聽和定位綁匪的電話,設卡堵截他們的汽車,等等。關鍵是警方有執法權,手裏有槍,而且人員衆多。
現在,綁匪那邊的情況,咱們一點都不瞭解,他們總共有幾個人?手裏有沒有槍?人質目前在什麼地方?一概不知。
我們保鏢公司,沒有執法權,也沒有槍。如果與綁匪發生衝突,我們沒有權力將其置於死地。所以,你要讓我們去,我們只能見機行事,盡力去解救人質。
錢四海說:“我都考慮過了,沒有十拿九穩的辦法,現在就是賭,我就賭拿錢換人。只要你們能幫我把兒子換回來,不必抓到綁匪,也不需破案,那就是成功,我給你們酬金。”
張嘯說:“酬金不重要,咱先不說它。如果你決定不報警,那我就出手幫你。但我只能說盡力,結果不敢保證,萬一出現意外,我也不能負責。”
“這些我都明白,不然怎麼說是賭呢,聽天由命吧。”錢四海無奈地搖着頭。
張嘯又給他分析,綁匪沒拿到贖金,人質應該是安全的。贖金不要太快給他們,可以找各種藉口拖一拖,讓他們的心裏也急一急。他們一着急,就可能有破綻,我們的機會就會多一些。
正說着,綁匪的電話又來了,問錢準備好了沒有。
錢四海說,正在準備,五百萬太多,恐怕不容易湊齊。像這種大宗現金到銀行去取,都要提前一天預約,今天估計夠嗆。
最後,綁匪降到了三百萬,但要求必須在今天交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