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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若晨覺得自己陷入了困境。
只靠身上這點碎銀和銅板,想要離家是不能夠的。她之前想得很明白,不止是離開這裏,她還得活下去。她打算往孃親的孃家德昌縣方向去。外祖父死後,那邊其實也沒什麼親戚了。小時候她隨孃親回去過一趟,爲外祖父奔喪。那時母親伏在外祖父墳前哭得絕望,她不明白,後來她明白了。
母親去世之時,她悄悄留下了母親的一縷發。母親希望能以安家正室媳婦的身份入祠堂,生怕安之甫混起來連這規矩都不守,她是正妻,她在乎這名分。但安若晨卻覺得,母親想錯了,那些虛名,有甚重要?她想如若有一日她能出去,她要把母親的髮帶回外祖父墳前,讓她與真正疼惜她的親人團聚。然後,她就在德昌縣附近找處居處謀生,努力過好餘生。當初孃親曾帶她見過兩位姨,那是母親兒時好友。她再去找找,若能得一分半分的相助也是好的,若沒有,她會畫會寫會繡花會織布會製鞋會做飯,喫些苦,總能活下去。
離婚期還有三個月,眼下當務之急,是解決財物的問題,她得想法子把包袱拿回來。不不,包袱太過顯眼,不能往家拿,取到包袱那時,便是出逃之日。
可安若晨一直沒有找到出門的機會,更別說靠近將軍的兵營駐地或是府邸。其實這也是個發愁的問題,那龍將軍雖不壞,但她一個姑娘家,去兵營是不行的,去府邸又如何說?唉,這年頭,當個大小姐還不如賣菜的身份方便。等等,難道要裝成個賣菜的出去?不行,她裝不像的。再者,賣菜的也見不着將軍啊。
安若晨冥思苦想,好幾日沒睡好。那日夜裏摸着枕頭,想起十歲那年,母親病重之時還與她道:“娘捨不得走,娘走了,你可怎麼過?娘要再撐幾年,撐到你出嫁。娘給你辦嫁妝,爲你親手繡一套喜枕喜被。”
只是娘最終還是沒撐過去,說完那番話沒兩個月,她便撒手西歸。
八年過去了,她如今真的要嫁了,只是嫁給那般的惡人,婚期只餘下三月,卻還沒人與她說新婚要置辦的東西,沒人給她繡喜枕喜被,她也不想要。安若晨眨眨眼睛,把眼淚眨掉。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她不該害怕,會有辦法的,定會有的。
這段時日安若晨都沒再聽到那龍將軍的消息,卻是聽說爹爹買下了兩間鋪子,已經開始着手與錢裴合作的生意買賣了。那錢裴是鄰縣福安縣縣令之父,又與中蘭城的各官員結交,其從前的學生及好幾位友人都在南秦國有買賣。故而這老頭在附近各城各縣都相當喫得開,不少人巴結。傳言中他乾的那些惡事曾有人報官,但卻被以污衊之名行杖刑。所以最後大家也只敢於坊間暗地裏相傳,沒人擺到明面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