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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即遷徙性,從無永久領地的概念,要麼放棄,要麼被別的部落奪佔。
朱由校看完這個奏章之後,開始意識到自己的認知有一定的錯誤,那就是北美洲的土著和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是不太一樣的。
後世很多考古資料發現,印第安人很可能是中國殷商時期戰敗的一方遠渡重洋到美洲建立的文明,並且認爲印第安人就是中國人的後裔,而印第安則是‘殷地安’。
對於這個觀點,朱由校是不太相信印第安人就是中國人後裔的說法的,畢竟美洲土著是屬於棕色人種,而中國人屬於原種人,在膚色上首先就不同。
至於殷商時期有中國人跑到美洲建立文明,這個倒是有很大的可能,但也被當地的土著人種同化掉了。畢竟乘坐小船前往美洲,也不是不可能的,後來世界上就有幾個成功的例子,就是乘坐小船從亞洲成功漂流到美洲。而中國上萬年的歷史,海岸線又這麼長,歷史上一些戰敗的國家的遺民乘坐船隻從海上逃跑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了。
只不過美洲地區也分不同地域,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產生了農業文明,社會結構還算是比較高的。但是北美洲的土著,卻還是處於原始部落的一種社會模式,這種原始部落非常野蠻、殘酷,相互之間的殺伐不斷,失敗的一方會被屠殺殆盡。
相當於中國的一些遺民漂流到美洲之後,只是在中南美洲建立了農業文明,而在北美洲並沒有什麼涉足,當地的土著幾千年下來依舊保持着原始部落的狀態。
所以北美洲的土著,並不能算是印第安人,什麼熱情好客也和他們扯不上半毛錢的關係。
歷史上美國屠殺那些北美洲的土著,只不過一筆之道還施彼身。所不公平的,只是武器的差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