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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幾乎所有大學一樣,紐約大學的宿舍也分好幾種,有單人宿舍,也有多人宿舍,多人宿舍中有二人宿舍、三人宿舍,也有六人宿舍。
金竟成所住的是一間三人宿舍。
原本,按照他所取得的學業成就,既是帝勢藝術學院的博士研究生,又是斯特恩商學院的碩士研究生,完全可以單獨住一間單人宿舍,且檔次是紐約大學最高的。
原因只在於,當初“那個金竟成“給拒絕了,一方面是爲了省錢,學校因此會減免他在其他方面的花費,另一方面則是爲了能多些時間跟兩個好友相處。雖然他的性格有點孤僻,可還是有兩個比較要好的朋友,一個叫何塞,一個叫託尼,也就是他的兩個舍友。
人以羣分物以類聚,什麼樣的人,往往結交的就是什麼樣的朋友,金竟成結交的這兩個朋友也都不簡單,都是紐約大學的高才生。
其中,何塞是法學院法律專業的博士研究生,託尼是計算機工程專業的博士研究生。
何塞今年三十歲,託尼二十五歲,從這個角度說,他們比二十歲就在深造一個博士和一個碩士的金竟成都要差一些,然而如果跟其他同類學子相比,他們絕對非常出色了。
金竟成走進宿舍的時候,何塞正在書桌上認真鑽研一本厚厚的法律專著,託尼則歪躺在牀鋪上對着電腦上玩遊戲。
這樣的畫面,金竟成的腦海中存了太多,見怪不怪,根據記憶和訊息,何塞是個性格有些古板卻非常專業認真的人,而託尼是個喜歡玩樂卻在專業方面非常聰明的人。
沒辦法,天才學子難免都有着自己的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