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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如此,有三個原因:
一是因爲玄承才本人想要保留一點股份。
《大學日報》是他奮鬥多年的心血結晶,是他旗下最大的產業,而且他很熱愛這份產業,他曾對金竟成說過:我奮鬥了大半輩子,最大的驕傲就是創辦了《大學日報》。
二是因爲金竟成有意讓玄承才保留一點股份,有意讓玄承才繼續擔任《大學日報》的社長。
玄承纔在管理《大學日報》這塊是有能力的,而且經驗豐富,否則也不會將最初自己創辦的一家小報社發展壯大,如果不是他在其他生意上遇到了資金困難,他也不可能出售《大學日報》。
三是因爲李順煥不介意玄承才保留一點股份。
李順煥跟玄承纔是朋友,這個老狐狸還是有點講義氣的,何況,他收購《大學日報》的股份,爲了賺錢,也爲了爲他的本職工作謀利,玄承才保留一點股份繼續擔任社長,對他沒多大影響。
於是乎,金竟成、李順煥、玄承才就這樣簽下了《大學日報》的收購合同!
合同上表明:金竟成持股88,絕對控股《大學日報》,擔任會長;李順煥持股9,成爲董事,不在報社擔任具體職位(作爲韓國中央大學副校長,李順煥不方便在校外企業任職);玄承才持股3,擔任社長。
嗯,這次的收購行動,對普通人來說已經很大了,但對金竟成來說,還算不上商業上的大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