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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越寧並沒有太多的針對她的負面情緒。買來的媳婦兒,全是拐賣的,孩子則不然。就他所知,村裏還有個比他長兩歲的男孩兒,純是親爹媽生來賣的。他並不排除這種可能,甚至想過,只要確定了他不是被拐賣的,生恩總是不及養恩的。況且,越寧的生活舒適程度,在村裏也是屬於上等的。
萬萬沒想到的是……當他的胳膊被嫉妒的同學打折之後,聽說治療要花費很大的一筆錢,從92年末拖延到94年,他的手徹底廢了,同學家的私了錢也付了。“父親”李建設沒多猶豫,就與張桂蘭離婚,“母子倆”被掃地出門。十幾萬的私了錢,在“舅媽”的逼迫下,李建設也只給了一萬五,餘下的十萬塊一半被李建設拿去重娶新婦,另一半被“大伯”李建國拿走。
1994年的十一萬五千塊,他的一條胳膊,十年蹉跎。1981年,李建設買他做兒子的時候花了一千八百塊。真是一筆劃算的買賣。
張桂蘭更妙,將他的上衣扒了個精光,將他領到鬧市裏,展示着殘疾的胳膊,讓他做乞討的道具。理由是“討夠了錢娶個媳婦好過日子”。學,是不給上的了,敢提就是一巴掌。他忍無可忍,終於逃了出去。
由她擺佈,一輩子就毀了,做孤兒也比留下來強。
此後他歷盡艱難,終於混出了點模樣出來,咔嚓,一下子被從2004年又給踹到了1992年。
真是日了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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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桂蘭又擔憂地看了越寧一眼,見他沒有更難受的表示,才略略放下了心來。越寧是她下半輩子的指望,自然是不能出一丁點兒紕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