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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上地方小,只一處廢品回收站,還是私人搞的,俗稱破爛攤。收廢品的是個三十來歲的漢子,姓王,江湖人稱“破爛王”。這個破爛王,04年的時候越寧回鄉,還在市裏見過,那會兒他已經將事業做大,在市裏有了店面,有頭有臉了。
現在,破爛王還只是鎮上一個普通的收破爛的,一個很有潛力的奸商。
舉個例子,廢書紙,縣裏兩毛一斤收,破爛王在鎮上收,一斤就五分錢。其它廢瓶子破塑料,他照樣都能在刨去成本之後壓價壓到三分之一,賺百分之兩百的利潤。鎮上就他一家幹這個的,每個人家裏的廢品說少不少,說多也不多,也不值當自己去縣裏賣的,也不知道廢品能到縣裏賣錢。破爛王腦子靈活,就賺的這個錢。一個月收入好的時候能上兩千塊,一般的城鎮職工不如他。
越寧在帶着小孩兒們給張老頭收拾院子的時候,掃出一堆的垃圾出來。摟草打兔子,閒着也是閒着。越寧就把主意打破爛王身上了,他不跟破爛王搶生意,但總要從破爛王身上賺點零花錢纔好。當年他淪落街頭的時候,可也揀過破爛,知道行情呢。
破爛王很鬱悶!
作爲全鎮收破爛行業中的“壟斷巨頭”,他的業務範圍包括在鎮子邊緣自己砌的一個大院子裏坐等鄉親們來賣破爛、自己動手到處走動蒐羅廢品(這個很好,鄉民扔掉的東西,不用花錢買,只要揀回來就是錢,俗稱“揀破爛”)、還有時不時下鄉一次收一點廢品。他有一輛小貨車,一輛三輪車,足以支撐這樣的業務。這個月過半,鎮上居然沒有幾個人來賣廢品,連出去揀破爛,他都揀不到了!
本來麼,鄉民們還沒有這種“有廢品就拿去賣”的意識,賣的少,一般都是扔了算完。破爛王揀點破爛,大家還當他是做好事了呢。也有些小孩拿家裏能用的東西來便宜賣點錢,換一毛兩毛的買跟冰棍兒舔。
92年的小鎮統共就這麼巴掌大的一點,能產出的東西數額有限。所有的東西數額都是有限的,包括廢品。
現在,全鎮的廢品被童子軍們給清了,垃圾堆裏只剩下完全不能用的東西堆在一堆。還鋪兩張破草墊子蓋着,防止被風吹得到處是。有用的……有用的都被童子軍們收走交給老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