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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符合百姓的制度
四、大力爲百姓謀福。
文中指出。在舊幷州,占人口只有百分之一的二大階級,士族,和官員,幾乎佔有幷州全部的耕地、牧場、森林、山川、河流、河灘以及大部分牲畜,而占人口多達百分之九十九的百姓,卻不掌握任何生產資料,並還要遭受殘酷的剝削。
而新幷州,占人口百分之一都不到的官員。幾乎不佔有土地,而占人口百分之99的百姓,卻是掌握了幾乎全部的土地。並不遭受任何的剝削,過上了幸福的日子。
舊幷州,官府徵收的賦稅達到了200多種。百姓爲了活命,不得不向士族舉債。然而年復一年,月復一月的稅收,百姓根本還不起。因此,士族就“光明正大”的沒收了百姓的房屋等財產。百姓從而實際上成爲了奴隸,文明因此而倒退。
新幷州,官府徵收的賦稅其實只有兩種,一種就是農業稅,一種就是商業稅。
在舊幷州,最多的時候,有一千多名士族子弟,在各自家族的學堂學習。而幷州的文盲率,達到了恐怖的百分之九十九。
在新幷州,州牧高遠頒發了全民教育令,他從有限的財政收入裏面拿出相當大的一部分,百姓只需要承擔一小部分費用,就可以進入學堂學習文化知識。
在舊幷州,雖然賦稅繁多,但在官方記錄內,收入卻是朝廷整體財政收入的百分之五。
在新幷州,百姓有了土地後,就有了大量的錢,購買各類只有以前的士族才用得起的貨物後,促進了商業的發展,財政收入相比過去增加了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