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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都提倡晚婚了,你就彆着急我的事,先把我大哥二哥這邊忙完再說吧。”
胡母被胡燕的話堵的沒辦法,如果胡燕大吵大鬧,她倒是有說頭了。她養女兒這麼大,等到老了她能真不管自己?可胡燕就沒說養老的事,只是擺事實講道理,說這五六年她要爲老大老二家忙。
話是對的,就是聽着臊人。
好像是她光顧着兩個兒子,到時候養老就指望女兒了一樣。
胡母糾結了一會兒,扭扭捏捏說道:“我可沒說到時候要賴上你啊,哪有跟着姑娘家養老的。我就是想着你遠嫁容易受欺負,想讓你嫁在近處。”
胡燕:“是是是,我知道。但我這五六年是不想的,你別催我,你催我我就不回來。”
胡母着急:“五六年?太久了!”
胡燕現在十八,再過五六年不就二十三四了?這個年紀在鄉下已經是偏大。
胡燕擺出一副沒有商量餘地的態度:“就五六年,國家都提倡二十五再結婚呢。”
五六年時間,足夠她闖個天地出來,到時候她就不信她媽還能左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