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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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家在紅山公社往山的方向走四五個小時才能到的交遠公社,父母重男輕女,爺爺奶奶也重男輕女,但他們家很奇怪,女孩沒有像其他重男輕女的人家那樣性格懦弱或以扶弟魔爲傲,他們家的女孩子都很彪悍。
唯一性格軟一些的是原主小姑,十四歲時許了人家,有一天突發高燒,爺爺奶奶不肯出錢送醫,就通知那家人來接了去治,那家人覺得自家已經出了高額彩禮,不肯再多出錢,雙方互相拉扯,小姑沒得到及時救治,活活燒死了。
大姑早已外嫁,等她知道時,小姑都下葬了,因此恨上了爺爺奶奶,再也沒回來。
直到爺爺去世,才帶着孩子來奔喪,聽說女主自己攢了錢要上學,卻被父母拒絕並要挾拿錢後,居然敢用菜刀威脅她弟弟的那二兩肉,就很喜歡她。
原主上學晚,小學畢業的時候就十四了,大姑擔心她像小姑一樣被父母“賣”掉,所以讓她考到紅山公社,跟小她兩歲的表弟李旭同屆上學,就近看護。
這樣一來,原主跟大姑家更親近了,嫁妝裏的新被子就是大姑準備的。
大姑一共四個孩子,一年下來掙的勉強能夠溫飽,那牀被子不知道攢了多久的布票棉花票。
原主一直很感激她大姑。
“姐,那你現在是要回家看我媽?”
李旭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