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政法情況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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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同學有氣無力的回了句“我知道”。
“哪怕是上學、就醫等生活上的事,我一定會幫,因爲中國是個人情社會,幫這種忙是有功德的。但是你這種忙,一幫可能對我自己會產生影響,你不要認爲我是個祕書我權力就很大,我身上所有權力都源於我老闆,我老闆退休後,有人把這件事挖出來?那我就真完蛋了。體制內很多事情講原則,可以講也可以不講,就我幫你打電話這個事,哪怕就是最後的結果仍然是符合法律的,但光這一個電話就足以讓我滾蛋。”
“老同學,請你理解我,我真的有難處,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幫你免費找一個律師,找一個知名律師幫你辯護。”
老同學沒有說話,他在電話裏沉默了很久,過了一會他才說:“我在我們縣城也找過律師,他們開了價,但我覺得他們不靠譜…有個律師甚至跟我說可以儘量做到不起訴,但要我提前給20萬,而且還要以律師費的名義轉到他們律所。”
王成怒了,“哪個律師跟你說這種話?你把名字和電話給我,我馬上安排律協的人去查他,我跟你講,有個別不良律師就喜歡這樣去搞別人錢;不要聽他們亂講,什麼花錢可以買什麼指標不起訴?現在不比以前,以前是可以,現在管的很嚴。他有這個能耐的話也就不會跟你說了,找其他任何一個有錢人老闆拿的都比你多。而且他讓你以律師費名義給過去,哪怕就是這個案子輸掉了,你也拿不回來這筆錢。他們這是純粹的穩賺不賠,不要被忽悠了,我之前跟檢察院的朋友聊過很很多這種事,一般案情不是很大的案子,他們都能不捕則不捕,能不訴則不訴,能緩刑則緩刑;很多案子最後不訴不補和緩刑,並不是律師起作用,而是案件本身就不需要如此,有一些無良律師就靠這個信息差去忽悠人去賺錢,你千萬要注意。”
王成說這些是有根據的,之前有一個親戚因爲一點小事被處理了,案子送到檢察院後,當時就有律師說20萬,這個案子可以做到儘量做到不訴,甚至是撤案。
因爲這個家裏也不是很富裕,便找到王成,王成讓朋友側面去問了一下檢察院的分管副檢察長和第一檢察部主任,第一檢查部的負責人說:“這種案子本身就不會訴,因爲案情實在太簡單了,有些案子只要到了我們這,如果需要訴,找誰來都沒用的,因爲我們不可能拿着自己的飯碗去收那幾萬塊錢。”
所以王成比較瞭解政法領域的一些貓膩,包括有一些所謂的掮客也是打着這種名義去騙錢,社會上有沒有掮客?有,但少之又少。有這個能力的掮客早就自己開公司賺錢了,怎麼可能會去社會上幫這種風險大的小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