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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避諱這件事,楚留香其實蠻疑惑的。
所謂避諱,便是天底下所有的人,所有的事物,均不可衝撞天子的名諱,古有唐太宗李世民,言之只要不是世與民兩字連用,便可不用避諱,是故當時六部中的民部依舊叫民部,大將李世勣也仍叫李世勣,然而高宗登基後,改民部爲戶部,李世勣爲避先皇名諱,改名李勣。
天下所有人都不得與天子擁有一樣的名諱,這便是等級森嚴。
服裝也是一樣的道理,柘黃袍衫乃是天家才能穿的,三品大員着紫、五品以上着緋,小官着綠、青二色,庶人着白、軍戶着黑……也因此,胡亂穿衣,便是一種僭越的罪行了,稱之爲“服妖”。
服制是一回事,服制混亂是另一回事,遊俠兒要穿什麼,是誰也管不着的。朝廷式微之時,服妖在民間百姓身上也是一抓一大把,就說那鳳披霞冠,原本乃是誥命夫人的服制,後來漸漸的,民間成婚之時,竟成了新娘子的喜服。
當然,無論民間穿衣僭越之事多麼常見,起碼百姓是曉得有服制這個東西的。
但在這裏,楚留香能很清楚的感覺到,這裏的人對於衣服和等級之間的關係,根本就沒有概念,西裝襯衫是隻有朝廷官員能穿的嗎?顯然不是的,能不能穿、好不好穿,好像就是完全只取決於喜好、以及財力……
這種認知差別產生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千年之後的人們,從出生起,就不知道這世上有着森嚴的、無法跨越的等級!
身處此世雖然只有一天,但他卻也體會到了一種更加寬鬆、更加寬容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