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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順和一直是家裏最聽話的孩子,事事爲家裏着想。他打了四年的工,全部十三萬都給了家裏,自己身上只留一點點必要的花銷。家裏拿這些錢還了蓋房子欠下的債,蓋了第三層,簡單裝修了一樓。四年裏他買過最貴的東西也就是一輛往返縣城跟家裏的電動車,不捨得有任何娛樂活動。
他像個苦行僧一樣地活着,可因爲他的性向,家裏就讓他滾。
再怎麼樣,他也才十九歲,他也會因爲自己的性向,內心苦悶。可他全心全意奉獻的家裏,沒有人支持他,反而跟外人一樣鄙視他、唾棄他。那是他第一次叛逆,收拾了兩件衣服,空着手就離家了。
一開始他只是賭氣,他到縣城重新找了個工作,在電子廠當流水線工人,包住。可幹了半個月,廠裏的工人太多了,難免有同村的,很快很多人都曉得了他的“醜事”。車間主任找到他,委婉地說,很多人有意見,希望他主動離職。他拿了一千五,主動走人。
他又換了個工作,在服裝店賣衣服。剛剛做了兩天,他就接到了三弟的電話,三弟說,爸讓他不要在縣城丟人現眼,走遠一點。
他聽見爸在手機那一頭吼:讓他滾!有多遠滾多遠!還待在縣城是嫌我們家還不夠丟人是不是!
電話陷入了短暫的沉默。
在他的內心深處,他還抱有希望,他本來以爲,家裏人是生氣,但還不至於真的要跟他斷絕關係。
三弟輕聲說,大哥,你離開定江吧,我們現在都沒法做人了。這事都傳到了我學校,我這半個月被笑成什麼樣你知道嗎?
他爸吼,別喊他大哥!你就當你大哥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