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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棧分前後進,後進住人,前半部分改作酒吧,酒吧如果只供人喝酒,那就泯然衆人,啊不,泯然衆吧了,所以毛哥絞盡腦汁,要讓酒吧別具特色——他隔三差五就要拋出個主題,比如講鬼故事、玩殺人遊戲什麼的,邀到店的客人一併參與,嘻哈一場,賓主盡歡。
這一晚的主題是,我的神奇朋友。
大家都很踊躍,你方語罷我登場,但後半程有人偷換概念,“神奇”變成了“極品”,場子遂成吐槽大會。
有人爆料自己的朋友愛撕腳皮,但不全撕掉,非讓那皮支棱在腳底,皮撕得多了,乍看上去,如同腳踩瓣瓣蓮花……
這比喻,蓮花聽了想變倭瓜。
還有人牢騷說朋友愛收集身上的汗灰,搓啊搓的搓成了灰條,珍而重之收在玻璃瓶裏,單等積滿了捏個袖珍版的自己……
毛哥先還積極參與,後來就只剩了幹瞪老眼聽的份兒,邊聽邊陣陣惡寒,心說自己真是老了,原來現在年輕人的口味都這麼重了。
好不容易捱到十一點散場,毛哥張羅着收拾檯面,而邊上那羣貢獻了無數反胃故事的人意猶未盡,三兩聚頭,仍在交頭接耳。
毛哥正拖齊桌沿,有個十七八歲的圓臉小姑娘湊上來,問他:“老闆,你講的那個叫神棍的,真有這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