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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賤人!”
一個黑瘦高挑、披頭散髮的十七八歲的女孩子一屁股坐進沙發,尖聲道:“什麼失蹤?!她偷了我的東西跑了!”
郜靈租住在四里河附近城中村一處簡陋的平房,普通一居室,客廳東角落是鍋爐竈臺圍成的“廚房”,西角落是紙箱空瓶塑料凳形成的“雜物間”,南角落被褪色印花塑料佈劃分出一處小小的方寸地,地上牀墊一放,連轉身都沒空間,是她棲身的窩。
“郜靈,十七歲,初中肄業,和失主劉俐一起在一家洗浴中心打工。五個月前劉俐問地下黑中介租了這個地方,一個月前郜靈來到這裏,向劉俐私租了客廳,開始形成室友關係。五月二號中午劉俐出門‘上工’,五月三號清早收工回家時,發現自己的筆記本電腦和五百塊錢現金不見了,同時郜靈的行李包不知所蹤,人也聯繫不上。當天下午劉俐來到四里河派出所報案,暫時還沒有立案。”
孟昭邊說邊遞給步重華一張紙,是派出所出具的報警回執,上面列出了劉俐當初口述的電腦特徵——二手國產筆記本,折價最多五百,總失竊金額堪堪破千。
“年小萍死在四里河轄區內,派出所這幾天都忙瘋了,根本沒時間仔細調查郜靈在哪。再說除了劉俐,沒人注意到她消失,爹媽親戚朋友同事一個都不見;連洗浴中心當班經理都說像她們這樣的小妹拿的是日結工資,流動來去太頻繁了,一聲招呼不打就到別家上班是常事,根本不會有人注意到她們失沒失蹤。”
步重華望着那又小又暗的斗室沒吭聲,倒是孟昭帶的那個實習警張小櫟忍不住問:“那現勘提取到證物了嗎?”
孟昭習以爲常:“上哪兒提啊,基層,你看連案都沒立。”
張小櫟一臉懵逼,顯然還是個沒有被現實打磨過的天真碎催。
“郜靈平時有沒有朋友?失蹤前幾天是否有任何異樣言談舉止?跟她一起失蹤的有哪些私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