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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冒出的線索讓大家看到曙光, 覺得抓住兇手不過頃刻之間,誰知十一月初五, 外頭竟又傳來消息:
第三起案件出現了!
都昌府和雲匯府交界的一個小縣城內, 土財主秦勇家中突然爆炸起火, 一家六口和十多個下人被炸死、燒死,傷者也有許多。
因爆炸助長火勢, 緊鄰的一位鄉紳家裏也被波及:院牆垮塌砸死一人,另有角房門窗被引燃, 兩名睡夢中的小廝堵在裏面出不來,生生被煙嗆死了。
一般情況下,在這樣敏感的時期,又是照着殺人全家去的, 同一人所爲的可能性極高, 但等真正討論到是否併案時卻出現了分歧。
就連平安縣衙內部,也分了兩派。
“是否有人想趁機渾水摸魚?”圖磬說,“或是其他尋仇的, 只是找不到機會,如今發了大案,正好叫別人背黑鍋。”
從作案手段到人數, 第三起案件與前兩起明顯存在許多不同,如果僅憑死者也是有錢人這一點就簡單粗暴的併案, 似乎缺乏說服力。
劉捕頭他們也是這個意思,聞言便道:“屬下記得前些年曾發過一次案子。有個盜賊入室劫掠,連犯數案之後被捉, 審訊時卻對其中三起死活不認。當地官員也覺有異,復又調查,果然捉到另一名歹徒,原來是他故意跟在後頭混淆視聽。若非那官兒心細,只怕要叫第二名人犯逍遙法外了。”
晏驕反駁道:“確實存在這種可能,模仿犯罪也不是什麼稀罕事,但我個人還是更傾向於併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