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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晶晶承認,其實在很早之前,她就覺得自己和高垣遲早會分手。也許只是因爲高垣太帥,也許還因爲他身處在一個她完全無法融入也不能分擔的環境。
但她覺得高垣應該比她先預料這件事,他是個直覺強勁的人,她偶爾會想,可能高垣只不過一直在等着她接受這個結局。
所以他不是個混蛋,只是個笨蛋。
方晶晶在方永愛家喫完了午飯,倆人聊會兒天,逗逗孩子,就又到了晚飯時間,喫完晚飯方晶晶說要走,結果正好碰到了方永愛的老公回來,他手裏提了個西瓜,方晶晶就又留下和他們夫妻倆一起幹完了一個西瓜,之後才終於告辭。
出門後方晶晶沒馬上打車,她準備走一段路再說,她好久沒有喫這麼飽過,整個人就好像個被揉得團軟的麪糰,只想找個地方靜靜發酵一會兒。
方晶晶一邊吹着風一邊慢慢走着,空氣溼熱,街上人不少,耳邊熙熙攘攘,她出了汗,卻有種真切的,踏實的“在活着”的感覺。方晶晶很奇怪,明明她和高垣去過更多更好的地方,但那些地方總是叫她緊張,壓力重重,她在那種地方總是會被迫動用一種非常態人格,演繹一位毫不怯生,見人就聊,大笑時不會習慣性捂嘴,喫完一頓飯小腹完全一點沒有凸起的都市麗人,也可以說是新時代的女巫。
現在想想,方晶晶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撐過這麼多場“表演”的,也許每個人其實都有點演技天分在身上的,只是需要一些特定條件來激發。
方晶晶還常常有一種幻想,她想象自己坐在鋪着白布的長桌旁,頭頂晚燈嫺靜地照着,一桌人個個都面帶微笑,優雅地微側着身體看着前頭彈鋼琴的那個男的。大家都聽懂了,都備受薰陶了,就她感覺這場所怪異得無聊。所以,她扔掉高腳酒杯,脫下高跟鞋,叉開雙腿(沒有走光,因爲她還大逆不道地穿了安全褲)癱坐在椅子上。她要用一種渙散的眼神看着這一切。大家是會對她視若無睹呢?還是竊竊私語,說她果然是個大土鱉,高垣爲什麼會和一個大土鱉談戀愛呢?果然他也目光短淺,品位低下。
想到這兒方晶晶沒忍住笑出了聲,把一個從她身邊經過的路人嚇了一跳,她在心裏默默地給那人道了個歉,然後又給高垣道了歉。她不該這麼誹謗他,他可是那啥,那啥和那啥啥的代言人,他怎麼可能品味低下呢。品味低下的是她,目光短淺的也是她,否則她怎麼可能和高垣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