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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林只是一個普通的工人,在塑料廠上班,他人生中做的最大的事情,就是偷偷換點兒糧票肉票,唯一一次的貪心,只爲了女兒的開心,看到那人有一根漂亮的鋼筆,才願意幫對方寄信,卻不曾想惹上了大事情。
此時此刻,張學林也不敢問發生了什麼,回憶開始倒帶,回到了十兩天之前。
“那天是星期三,我早上七點半準時騎在自行車去塑料廠上班,我家距離塑料廠不遠,騎車需要十分鐘左右,我習慣提前到工作崗位上,平時會從我家出門走永和路再繞彎到濱城路,那天早上我騎車出門沒多久,就到了永和路繞濱城路的中間,那裏是一個小巷,穿過小巷就能到達濱河路,往常早上七點半的時候都沒什麼人,我沒有按鈴,直接拐彎開了過去,撞到了人。”
明明是十兩天之前發生的事情,可此時此,在腦海中卻是格外的清晰,張學林流着冷汗,腦子卻格外的清醒。
“我撞到了一個二十歲左右的男孩,身高大概一米八以上,很高。他穿着白底紅色花紋的運動裝,腳下是一雙同色運動鞋,很年輕,頭髮是黃色的,有些捲毛,被我撞了一下跌倒在地上。我趕緊去扶他,他被我嚇了一跳,呆呆的看了我一會兒,我問他有事沒事,他也不說,被我拉起來之後,反倒是問我,說現在是什麼年代。”
“我告訴他現在是1980年5月11日,他的眼睛一下子亮起來,像是孩子見到了糖果一樣高興,拽着我的衣服蹦來蹦去的,結果因爲之前我撞到他就疼的斯斯作響。他就像是一個孩子一樣,讓我想起了我十六歲的女兒,我問他剛剛疼不疼,他顧不上回答,反倒是問我能不能幫我一個忙,說他只有十分鐘的時間。”
回憶更加清晰起來,張學林記得那個孩子的眼睛,他把那個二十歲的年輕人稱之爲孩子。
因爲他的眼睛太過於純真無垢,沒心機的模樣像是個孩子。
“我撞了人,有些擔心被他訛詐,可看他皮膚白嫩,穿的衣服也是極好的料子,說話也文質彬彬,就問他什麼忙。他問我哪裏能寄信,他想要寄一封信,剛好就在濱河路上,就有一個郵局,走過去不到一分鐘,我帶他走出了巷子,來到了郵局。他從貼身的衣服裏面拿出了一沓紙,我沒看是什麼,寄信的信封和郵票是我給他買的,他很開心,爲了報答我,從口袋裏拿出了一根鋼筆送給我,我拒絕,可是他說沒時間了,就一把把鋼筆塞到了我懷裏,然後朝着郵局外面跑了出去,我追了過去,然後連個人影都看不到了……”
那支鋼筆很漂亮,一看就知道十分的昂貴,比他給的郵票錢要貴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