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生根》(九) (第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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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邊聲音終於回來,謝蘭生也定了定神,說:“羅大經,我告訴你,你拿走的那些設備全都是管北電借的,不是我的。你要不還,自己扣着,北電肯定跟你沒完。北電未必選擇報警,但是你在湖南臺的老領導和老同事們一定會讓你交機器的,還會拿你當笑話看!學校肯定站我這邊,我說這是畢業作品,他們也會說是畢業作品,不是你說地下電影警察就當地下電影的。我們北電的畢業生都要拍攝畢業作品,我對之前的不滿意,想換一個重新展出,僅此而已。”
“……”聽到這話,羅大經的囂張勁兒十分明顯少了一截,不過依然是嘴硬道,“你們在拍地下電影而且還想賣到歐美!把這樣的題材內容不經允許賣到歐美!你跟北電是一夥的,都是想要拿回設備。我知道真相,張繼先也知道真相,警察到時會向着誰,會怎麼看,都不一定!那時候,可能不止這些設備,還會沒收別的道具!”
“你……”謝蘭生想,真不要臉!
五秒後,見謝蘭生滿臉通紅,插兜站在一邊兒的莘野突然挑了下眉,說:“羅大經。”
羅大經:“???”
莘野動作慢條斯理,從黑襯衫左胸口袋拿出一張疊過的紙,手指細長,緩緩展開,“羅大經,聽好。作爲演員,我跟謝導兩個人是白紙黑字簽過合同的——在謝導的畢業作品《生根》當中飾王福生。這事最後如果鬧大我會提交這份合同,警察只要驗驗時間就能確定它早存在了。有這東西作爲證據,警察、法官也只能認。我們有北電這個人證,合同這個物證,還有助理小紅小綠、歐陽囡囡以及村長,你那邊卻只有張繼先,我們不太擔心鬧大。你們兩個一起跑的,互相還能作證不成?”
“……合同?”羅大經的目光一窒,發現竟然是真的。他想伸手拿,可莘野卻輕飄飄地一提、一抽,躲過去了。
“羅大經,”莘野風波不動,嗓音冷淡,“你要認爲他會讓步,就錯了,他看是非,不看利弊,是不可能讓半步的。謝蘭生會沒完沒了,北電也會沒完沒了。最後,這設備,要麼回到我們手上,要麼被公安沒收,無論如何輪不到你。你確定要把時間都花在這上?把臉也都丟在這上?他連電影都敢拍了,還會怕你?頂多最後魚死網破,大家一起豁出去了。這些設備是他的命,他耗得起。”
謝蘭生又看看莘野。當初,這莘影帝答應來時曾經要求籤署合同,這舉動還挺新鮮的。1991年,謝蘭生聽說過合同,卻沒見過合同,他被分到瀟湘廠的時候都沒簽過什麼,其他分到事業單位的同學也沒簽過什麼,本人過去報到就行。大家做事全憑自覺,跟改開前差不太多。再說了,他們是拍地下電影,也不能找法院評理。因此,當莘野說籤合同時,謝蘭生都被弄愣了。
莘野沒寫“地下電影”,而是寫了“在謝導的畢業作品《生根》當中飾王福生”,讓謝蘭生看完簽字,還說“這個會有用的”,謝蘭生當時不明白,現在卻是明白了——人心難測,他沒料到有人會因不能報警而算計他,莘野卻料到了。莘野打小在商場上轉,對於貪婪早見識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