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去岳陽》(二十)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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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章結束以後,下個故事則是《飲冰》。
男主人公是位警察。
他想記住的一天是某罪犯認罪那天。
那個罪犯喪心病狂,他利用年幼女孩的善良,扮作需要幫助的樣子,說見到老人在發病,把好幾個或10歲的女孩子騙進小巷,而後姦污。
一個女孩家長報警,罪犯終於被銬回來。錄像、DNA,證據確鑿,那個罪犯只能認罪。
當男主人公再次見到受害者們的家屬時,小女孩的爸爸媽媽竟給他們跪下了!拉都拉不起來!
小女孩的爸爸媽媽還訂製了兩面錦旗,一個寫着“金色盾牌”,一個寫着“爲民除害”。
在《飲冰》的最後一段,這位警察也訴說着:“剛當刑警的那兩年,感覺自己上天入地、無所不能。可後來呢,成天飢一頓飽一頓,胃潰瘍也越來越重。24小時手機開機,隨時準備加班工作,一次一次給老婆發‘今兒晚上不回去了’……孩子媽媽懷孕那年我被省廳抽調去了,女兒出生幾個月後案子才被徹底偵破。工資低,收入少,自己天天受傷掛彩,逮人還怕他心臟病、高血壓……同期同學走好幾個了,我們個個心驚膽戰的。而且,幹了十年,犯罪者的無法無天,報案者的無理取鬧,同事們的無端刁難,公檢法的無所作爲,全見過,也失望過。有回……哈哈,這能說嗎,有回,我們平調來一個局長,原先的交通局長,他是過來鍍鍍金的,回去要當副廳長了,嗨……那局長淨瞎指揮……”
最後,他說:“但是,我想記住那一天,我想記住兩面錦旗,‘金色盾牌’‘爲民除害’,也記住那對父母發自內心的感激。那個罪犯不會再爲其他家庭帶去夢魘了。”“我想說,因爲那些場景,我捨不得這身藍色,捨不得這個身份,我想記住那一天,督促自己,告訴自己:我,xxx,十年飲冰,熱血還未涼。”